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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7-17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招标文件可以设定2个以上核心产品吗?

按照87呼吁设定焦点产物数目时,是否可以设定多个焦点产物?若是设定多个焦点产物,若何界定供给商数目?例如,采购文件设定2个焦点产物(X、Y),有4个分歧的供给商(A、B、C、D),A和B供给的X产物为统一品牌,D和C供给的Y为统一品牌,但X和Y产物分歧时和其他供给商所供给产物品牌重合,该若何界定?答:一般环境下应该只划定一个焦点产物。若是一个采购项目划定了多个焦点产物,就会年夜年夜增添废标的机率。当然特别环境下划定多个焦点产物也是可以的。问题中的示例应该如许处置,凡是X产物为统一品牌的供给商都视为统一产物供给商,凡是Y产物为统一品牌的供给商也视为统一产物供给商。有的供给商X产物和Y产物同时与其他供给商不异,这就把两个产物组合起来了,如斯就造成如许的后果:所有供给商只要X产物和Y产物中任何一个的品牌与其他供给商不异,这些供给商全数为供给了统一品牌的供给商。是以,好的做法只划定一个焦点产物,不然废标的概率会成几何倍数增添。文章来历:采购学园公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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