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能否“指定品牌”
《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白划定,年夜型根本举措措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好处、公家平安的项目,全数或者部门利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度融资的项目,以及利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当局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必需进行招标。是以,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是纲要,起着极其主要的感化,旨在向潜在投标人申明项目招标的具体信息和投标要求,规范和指导招投标的整个过程,并确保公允公道公开竞争的法令依据,而招标文件清单中的“品牌”又备受存眷,出格是“公”字号的招标项目。“指定品牌”确其实个体招标文件中被许可了,既然许可必然有其合理性,因为在一些特别环境下,确实可以或许知足招标人的特定需求,出格是对于一些医疗器材、高精端机电设备等,经由过程特定品牌的指定,可以或许避免“不兼容”、“集成”等通病,这种环境下,虽说合理倒是不合规,因为对于其它潜在投标人简直是不公允,致使其无法介入投标,是对公允竞争行为的限制。那么,“指定品牌”在招投标方面的法令律例又有哪些划定?《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划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前提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施歧视待遇。《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划定,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前提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限制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给商。《工程扶植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法子》第二十六条划定,招标文件划定的各项手艺尺度应合适国度强制性尺度。招标文件中划定的各项手艺尺度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出产供给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若是必需引用某平生产供给者的手艺尺度才能或清晰地申明拟招标项目标手艺尺度时,则该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工程扶植项目货色招标投标法子》第二十五条划定,招标文件划定的各项手艺规格该当合适国度手艺律例的划定。招标文件中划定的各项手艺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手艺、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给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若是必需引用某一供给者的手艺规格才能或清晰地申明拟招标货色的手艺规格时,则该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综上律例条目,所有依法必需招标项目,均不克不及在招标文件中“指定品牌”,不然属于违规行为。“指定品牌”并非招标文件的遍及性,也并非在所有环境下都可以随意指定,应具体环境具体阐发。是以,招标文件在编制过程中,确保公道、公允、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实衡量各类身分,当碰到手艺规格难以描述清晰的环境下,若是必需经由过程引用某些品牌产物的手艺尺度为例,才能更或者清晰地表达拟“招标”需求的,则该当在参照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而且,所参照品牌在市场上应具有可选择性。如斯,既合理又合规,潜在投标人也无忧无怨,按照招标文件划定的法式和尺度专心备战、公允竞争。文章来历:今日招标采购公家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