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金郝庄镇人民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耕地、海坡水厂耕地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人:临清市金郝庄镇人民
询价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控制底价 |
标一: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耕地22.64亩土地使用权租赁 |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个人相关证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260元/亩 |
标二:海坡水厂耕地土地使用权17.39亩土地使用权租赁 | 510元/亩 |
二、公示日期:
2024年11月04日8:30至2024年11月06日17:00(北京时间)
三、递交响应报价时间: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本项目采用高价中选方式确定。
控制底价;标一:260元/亩;标二:510元/亩。
3.付款方式:
标一:年、第二年由成交商自行进行土地维护保养,第三年开始支付租赁费;标二:自合同签订后,逐年进行支付租赁费。
4.租赁年限:3年。
5.欢迎各供应商于2024年11月08日11:00前进行报价;
6.请供应商于2024年11月08日11:00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报价表加盖公章及其他相关响应文件】以上资料送至众信(聊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资料。
众信(聊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