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顶部
创建时间:2024-07-17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企业动态

采购人代替代理机构答复质疑,不可以吗?

采购人和代办署理机构对供给商作出的质疑进行回答,这是其应尽的义务。但下面这起案例的特别环境激发了争议。代办署理机构未作质疑回答惹争议A公司因对采购人的质疑回答不满,向某财务局提起投诉,此中一个投诉事项为:“我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向采购人及代办署理机构提出质疑,代办署理机构没有在法按期限内作出回答。法令依据是《当局采购质疑和投诉法子》(财务部令第94号,以下简称94呼吁)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办署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给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该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回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给商和其他有关供给商。”在财务局受理该投诉后,采购人对该投书事项作如下申明:“经查询快递单号,投诉人于2023年6月21日寄出质疑函。我单元和招标代办署理机构于2023年6月22日收到质疑函。因质疑人(即投诉人)发给我单元和发给代办署理机构的质疑函、质疑事项一致,故由我单元对其质疑事项作出了回答,质疑答复函于2023年6月25日以书面形式由代办署理机构邮寄给投诉人,投诉人已于2023年6月26日签收。”在投诉处置过程中,对于上述投诉事项,代办署理机构没有在法按期限内作出质疑回答是否属于正当有用的投诉事项,业界有分歧的熟悉。有人认为,恰是因为代办署理机构没有在法按期限内回答质疑才引起质疑供给商的不满,进而提起投诉。是以,此投诉事项是因为代办署理机构未对证疑回答而引起,是导致投诉的直接原因,该当属于正当有用的投诉事项。还有人认为,供给商提起投诉的目标是解决与质疑事项有关、可能损害其权益的事项,投诉事项该当直接与项目标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成果相关。代办署理机构没有在法按期限内作出质疑回答,这固然是引起投诉人提起投诉的“导火索”和直接原因,但在投诉时,作为投诉事项来解决此问题,对投诉人的权益不会发生任何影响。因为即便此投诉事项成立(代办署理机构简直没有在法按期限内作出质疑回答),财务局的投诉处置不成能责令代办署理机构再次作出质疑回答,从而维护质疑供给商的权益。财务局对投诉事项依法需要直接作出处置决议,不是责令代办署理机构再次回答,是以,代办署理机构没有在法按期限内作出质疑回答不成能成为投诉事项。未质疑回答不克不及成为投诉事项颠末多方会商,财务局认为“代办署理机构没有在法按期限内作出质疑回答”不在质疑事项规模内,也与质疑回答内容无关,不合适94呼吁第二十条“供给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规模,但基于质疑回答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的划定,属于无效投诉事项。代办署理机构没有在法按期限内作出质疑回答必定不属于质疑事项。没有在法按期限内作出质疑回答是在质疑处置竣事后才呈现的事实,是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成果不相关的事实,不成能成为质疑事项。代办署理机构没有在法按期限内作出质疑回答当然不属于质疑回答内容。质疑回答内容是包含在质疑回答文书中的内容,是对证疑进行回答的内容。代办署理机构没有在法按期限内作出质疑回答的事实不成能呈现在回答内容中。94呼吁第二十条明白划定:“供给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规模,但基于质疑回答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本案投诉事项(代办署理机构没有在法按期限内作出质疑回答)超出了质疑事项的规模,并且较着不是质疑回答内容,进而不是正当有用的投诉事项。采购人回答质疑即可供给商同时向采购人和代办署理机构提出不异的质疑,但仅由采购人回答质疑,代办署理机构并不违法。94呼吁第五条明白,采购人负责供给商质疑回答。采购人委托代办署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办署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规模内作出回答。采购人原则上负责对供给商的质疑进行回答,只有在采购人明白授权代办署理机构回答质疑时,代办署理机构才可以在授权规模内回答质疑,在未有明白授权的景象下,代办署理机构不负责质疑回答。可是,若是采购人明白授权代办署理机构回答质疑,在收到供给商的质疑函后又本身作出质疑回答的,仍然正当有用。从94呼吁第五条的划定可以看出,代办署理机构的质疑回答权力(责任)来历于采购人的授权,即采购人把质疑回答权力授权给代办署理机构行使,从而形成了委托代办署理关系。在委托代办署理关系中,委托人当然有直接完成被委托事项的权力,而不是必需由代办署理人来完成。换言之,在委托代办署理关系中,委托人有权打消委托授权, 由本身完成被委托的事项。平易近法典百七十三条第二项划定,被代办署理人打消委托或者代办署理人辞去委托,委托代办署理终止。在本案中,质疑供给商同时向采购人和代办署理机构提出不异的质疑,若是采购人已经授权委托了代办署理机构回答这些质疑,仍然以采购人的名义回答供给商提出的质疑,此时,采购人现实上是打消了代办署理机构回答这些质疑的委托授权,改由本身直接回答。如许的操作正当有用。在采购人授权代办署理机构回答质疑的景象下,采购人本身直接回答了质疑,代办署理机构可不消反复回答质疑,而是以采购人的回答为有用回答。在这种景象下,代办署理机构没有在法按期限内作出质疑回答,不违法。文章来历:采购报公家号
Copyright © 2022 众信(聊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2022027601号-1  XML地图  
公司概况 | 联系我们 |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