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采购和“因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 ”有何区别?
来历:采购学园公家号《当局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划定:发生了不成预见的告急环境不克不及从其他供给商处采购的,可以遵照本法采用单一来历体例采购。第八十五条划定:对因严重天然灾难和其他不成抗力事务所实施的告急采购和涉及国度平安和奥秘的采购,不合用本法。这两处“告急”若何理解?答:《当局采购法》第八十五条划定的严重天然灾难和其他不成抗力事务是指发生地动、水患、火警、战争等。因严重天然灾难和其他不成抗力事务所实施的告急采购,与因发生不成预见的告急环境不克不及从其他供给商处采购所实施的单一来历采购,有着素质的区别。前者的实施根本是发生了不成预见、不克不及逆转也无法降服的严重天然灾难和其他不成抗力事务,采购人在采购时不按照当局采购法的划定执行;后者的实施根本是发生了不成预见但还未达到不克不及逆转也无法降服的告急环境,采购人在采购时与供给商该当遵循当局采购律例定的原则,在包管采购项目质量和两边商定合理价钱的根本长进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