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如何区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
《当局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中“所称与工程扶植有关的货色,是指组成工程不成朋分的构成部门,且为实现工程根基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此中“不成朋分”与“根基功能”在实操中很难判定,请问有没有具体区分方式?答:参考《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当局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不成朋分”是指分开了建筑物或修建物主体就无法实现其利用价值的货色,如门窗属于不成朋分,而家具就属于可朋分。“根基功能”是指建筑物、修建物达到可以或许投入利用的根本前提,不涉及建筑物、修建物的附加功能。如黉舍讲授楼扶植,楼建成装修后根基功能即已达到,而不克不及以楼将用于讲授就把讲授用的讲授家具、仪器设备等为实现楼的附加功能的货色作为楼的根基功能看待。文章来历:采购学园公家号